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律依据

09-10 高端访谈 投稿:春安柏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弯搏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悔歼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埋前祥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业主自行组建的业主委员会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保护的。

三、《物权法》业主委员会(1):是否具有法律主体资格

业主委员会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物权法》第七十五条【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的注释】:

“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是建设区划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机构,可以代表业主行使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的权利,并对小区内的业主行使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做出限制性规定,以维护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2008]389号】规定: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业主委员会

四、业委会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单位吗

您好,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成立,具有一定组织机构,控制管理业主共有的财物,可以认定为其他单位。

现行《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该条以列举的方式对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作出限定,即构成刑法中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是且只能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这五种。但这仍没有明确“单位”的概念,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诸多争论。

一般认为,刑法意义上的单位可以界定为经依法核准登记,拥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并以此为物质基础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的组织。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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