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墙开门存隐患,教育宣传促整改

09-30 汽车 投稿:程元旋

近日,破墙闵行区新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新虹城管中队)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小区一楼有居民存在破坏房屋外貌的开门违法行为,经向小区物业和居委了解,存隐传促该住户为了方便给自己的患教电动车进出充电而擅自破墙开门。

执法队员联系了业主约好时间上门进行教育劝导,育宣明确指出一楼天井的整改外围墙是公共区域,住户不应当私自占用,破墙且破墙开门的开门行为不仅破坏了房屋外貌,对房屋和小区消防都带来了安全隐患,存隐传促应当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破坏房屋外貌,患教擅自改建、育宣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整改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破墙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开门,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存隐传促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查处。经过执法队员和物业、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沟通疏导,在多方协同努力下,最终业主同意将破开的墙壁实施复原。

接下来,新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依托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加强对小区的巡查和法制宣传,建立健全与居委、物业、房管等部门多方联动、协同共治的机制,共同维护小区环境秩序和公共利益,筑牢房屋安全和消防防控的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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