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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文是热心网友“qiaozhuang”收集的抵押借款合同(精华10篇),供大家参考。
抵押借款合同 篇1出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乙方)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保证方(丙方)(基本情况分别参照甲方或乙方填写)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千分之(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抵押借款合同 篇2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需要资金周转,愿意用名下财产车牌号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一、借款期限为 ,即从 至 止。
二、借款利率为 ,共计人民币 。
三、违约责任:
l、如甲方借款期已到,超过叁天不归还借款的,甲方所抵押的车辆由乙方任意处理,甲方必须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不足清还的,乙方仍有权追索甲方其它合法财产,以清偿借款本息直至清偿完本息为止。
2、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提前归还借款,乙方须在甲方还款当日把抵押车辆归还给甲方,如有拖延,乙方应每日支付本金所产生利息的两倍给甲方。如借款期限已到,经乙方同意甲方可把抵押车辆作价出让;若要办理抵押延期手续:则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3、甲方必须保证抵押车辆的来源正当,手续齐全合法,无任何经济纠纷,无任何债权债务,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内容,并根据情况要求甲方归还本息,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其他财产,以清还借款本息直至清偿完本息为止。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借款人: 债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3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乙方购买房产,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丙方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有关规定,经甲、乙、病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释 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借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2、购房合同:乙方与卖方签订的,购买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其他购房协议。
3、抵押物: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及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权益的统称。
4、抵押贷款阶段性担保:指由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上未办妥期间提供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 乙方所购房屋
1、房屋座落
2、房屋类型
3、房屋结构
4、建筑面积
5、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字第
6、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字第
7、房屋评估价值
8、房屋交易价值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必须用于其与售房人签定的《购房协议书》中购买的坐落于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即乙方所购房屋价款的%
第五条 价款期限
借款总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分 期归还。
第六条 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执行。
2、借款利息按月计付,结息日为每月第20日。
3、借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规定利率。
第七条 借款划拨
在办妥本合同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上述借款金额拨入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存款帐户(帐号 )内;甲方同时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委托付款授权书》,将借款金额一次性以乙方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人在甲方处开立的售房存款帐户(帐号 )内。
丙方同意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作为全权代理人,保证为乙方办理完产权证及抵押登记。在丙方为上述保证与甲、乙三方签署《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取得房地产卖契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上述借款金额拨入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专用帐户内;丙方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付款授权书》将借款金额以乙方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人在甲方处开立的存款帐户(账号: )内。
第八条 借款偿还
1、乙方应按期足额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2、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3、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以每一个月为一个偿还期,每月第日为乙方的每期还款日,首期还款发生的次月第日。
4、乙方在获得甲方贷款之前必须在甲方处开立存款帐户(帐号)或办理银行卡(卡号 ),每期还款日前,乙方应在上述存款帐户内存入不少于一期的应还借款本息。甲方于每期还款日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付款授权书》直接从该存款帐户中扣收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款项。如果款项不足扣划时,甲方给乙方日的宽限期,期满帐户存款仍不足扣划时,则该期应还贷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
(1) 等额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月利率×每月等额还本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2)递减还款法:
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6、提前还款
乙方若提前还款,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1)乙方可在每期的还款日之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未到期借款。
(2) 乙方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的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3) 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借款余额以及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利随本清,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退还。
(4) 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的,其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后对剩余的部分可以调整还款计划,即还款期限缩短,每期还款额不变或者还款期限不变,每期还款额减少。选择期限缩短的,按调整后总的借款期限确定利率档次计收以后的利息。
(5) 若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而此合同项下的借款尚在阶段性保证期内,丙方的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7、逾期还款
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偿还:
(1) 乙方在上述存款帐户内存足款项,由甲方在下一个还款日划收。但在存款日至划款日之前,甲方仍向乙方计收逾期及其复利。
(2) 乙方到甲方的信贷部门领取借款清单,再凭借款清单到营业柜台交付现金,从交付借款之日起,停止计收逾期利息及其复利。
8、乙方、丙方及售房方在《房屋买卖合同》及其它约定项下就购房事宜发生任何纠纷,均不得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的按期偿付及保证责任的承担。
第九条 甲方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乙方。
2、核收和保管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和其他所需文件。
3、在乙方向甲方偿还全部借款后,甲方与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交还乙方。
4、在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未能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而由丙方代为清偿乙方借款的,甲方须将与抵押物有关的证明文件转交给丙方处理。
第十条 乙方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甲方处开立存款帐户,并存入不低于30%的购房首付款,同时授权甲方从此帐户内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对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如抵押物发生部分或全部毁损,无论何种原因及何人的过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抵押物除自用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赠与、转让、舍弃、托管、重复抵押、以抵押物清偿其他债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5、在丙方履行了阶段性担保责任,代乙方偿还全部借款后,乙方同意甲方将抵押权转让给丙方。
6、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的约定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7、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丙方义务
1、丙方为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甲方依《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卖契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担保范围为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其它相关费用。
2、丙方接受乙方委托在 月之内办理完毕以下事项:
(1)代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代收代缴土地出让金。
(2)代乙方办理正式产权证,并保证将其移交给甲方收押。
(3)代乙方办理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收到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5日内将该证书交与甲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月偿还借款本息,甲方按规定对其逾期还款按实际天数每日计收万分之 罚息,并对逾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2、本借款发放后,在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的,由丙方代为偿还,丙方偿清全部借款后,即可处置该项抵押物;在抵押登记生效后:乙方连续三个月或任何一期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逾期三个月的,甲方即可处置该项抵押物,以偿还乙方借款。
3、本借款发放后在阶段性担任期间: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帐户中扣除% 的保证金且该笔保证金不予退还。此后丙方仍有义务继续办理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直至将产权证、他项权利证移交给甲方,其阶段性担保责任方可解除。
第十三条 房屋抵押
1、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日后六个月止。
2、抵押率
3、抵押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抵押物处理费、过户费等甲方及丙方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登记
(1) 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丙方或乙丙双方共同以本合同、购房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文件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 低压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抵押登记的《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须交予甲方收执和保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各执 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抵押借款合同 篇4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名字:
Id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字:
Id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土地抵押向乙方借款一事,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基本信息
土地坐落,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用途为土地用途,使用年限为年,使用终止日期为。
第二条贷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并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进行公证。甲方应在抵押登记及债权公证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贷款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贷款期限和贷款利息
1.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生效日期为甲方贷款实际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
3.乙方指定的账户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4.到期后,乙方应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乙方如需续签,应提前15天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协议。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5天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出具同意书后,乙方方可提前还款,但已付利息不予退还。
5.本合同抵押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每月第一天计息。
7.贷款到期后,乙方应将贷款本金及月利息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四条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其他权利证书和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需要依法登记的,乙方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5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未偿还贷款本金或未续签贷款合同,即构成违约。乙方除按合同利息协议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每天贷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任何贷款的利息,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所有债务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请
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乙方担保的财产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将抵押财产恢复原状,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4.乙方隐瞒抵押财产被分享、争议、查封、扣押或抵押,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贷款总额的10%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相关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除向乙方书面披露外,甲方未向乙方披露任何其他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诉讼、仲裁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项..
二.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整、有效和合法的处分权。抵押财产依法可转让,无争议,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质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第七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成本
甲方实现抵押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与拍卖或诉讼相关的费用;
二、实现抵押的其他费用。
抵押财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价款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抵押权的撤销
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或提前偿还抵押债权的,抵押权自动撤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12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方贷款实际到帐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结清之日终止。
本合同共4页,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公证处1份,土地登记机构1份。附件:抵押房产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5债权人(甲方):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保证人(乙方):等人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委托银行与(以下简称借款人)签定的年字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6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地址: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条款均是借、贷方及担保人真实意思表示。为维护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请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本合同主体多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人及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禁止经营的项目。
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变资金用途,更不得用作违法和犯罪使用。否则产生法律责任由借款方承担,并由借款方赔偿出借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贷方约定借款期限为月/天。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交付
出借人于年月日将借款以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二、计息
按债权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三、结息和付息
经协商一致,借款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个月为一期,共期,每期元。
2、按季付息,每三个月为一期,共期,每期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个月为一期,共期,每期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元。
5、其他:。
四、违约金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总额的百分之五收取违约金,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第六条还款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当日将本金(即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存入出借人账户。
出借人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七条借款的保证
为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如下
一、保证人自愿以其个人及家庭所有财产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愿接受出借人的检查和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担保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臵自有财产。借款人及担保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臵抵押、质押担保时,必须及时通知出借人,并征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第九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及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向出借人提供虚假资料、文件、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资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
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5、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及担保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7、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8、在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二、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出借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偿;
3、宣布借款人及担保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偿;
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担保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6、出借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税费
因借款人的违约导致本合同在订立、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而增加的有关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收、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一条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借、贷方书面同意可以进行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条款自出借人将所出借的款项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证条款自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执有情况为,均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出借人: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7贷款人(甲方):
住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
住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正意识的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第一条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
借款用途: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利息:利率为%,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同一日)支付。
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
风险告知: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第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风险告知:借款双方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是以违约金的形式约定的,债务人一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还款,应偿付违约金,债权人一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款项或全部款项。关于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合同法》认为双方对违约金可以约定一定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适当增加或减少,但违约金数额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认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抵押借款合同 篇8借 款 合 同
贷款人(甲方):
住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
住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
借款用途: 。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利息:利率为 %,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同一日)支付。
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
第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收款收据
今收到贷款人 现金 元(大写: )
收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配偶声明与承诺
本人 与借款人 系夫妻关系。本人已知悉借款人向贷款人 借款一事,特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本人同意借款人的上述借款行为,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特此声明与承诺。
借款人配偶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抵押借款合同 篇9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十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起,至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抵押借款合同 篇10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