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养殖(无公害养殖的指导原则)

09-03 滚动新闻 投稿:仝寄春
1. 无公害养殖的指导原则

1.1加强标准化无公害养猪场

实现无公害生猪养殖,首先要从无公害养殖场建立入手,应遵循相应的建设标准规范性建设。应确保选择高地且干燥处作为建设地,且要做好排水设施,做好防疫控制,确保排水与防疫具有地理便利。同时,不可将无公害养殖场建设于屠宰加工场或化工厂附近,也应远离人员密集区或交通主干道,应在猪场外侧进行防疫沟渠的挖掘并建设隔离绿化带。应做好养殖场的内部规划布局,将生产区规划于上向风处,而污水或病死猪处理区应设置在下风向处。应单独进行养殖场内的净道与污道建设,避免二者存在交叉。确保饮水、排污以及粪便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且应在饮水设备上安设自动饮水嘴。应设置不少于7m2的生猪运动场地。

1.2科学选购仔猪

仔猪是无公害生猪养殖实现的重要基础,需选择杂交仔猪,这是因为杂交猪会保留多亲代的优势基因,抗病能力较高,可实现生猪养殖产量与质量的提高。同时,杂交仔猪对饲喂与饲养管理不具备较高要求,可实现无公害养殖成本的有效降低。仔猪选购时,应重点观察其进食情况、精神状态,并对其体态特征进行了解,以免采购到带病猪而影响养殖效果。同时,养殖户应加强对仔猪来源的了解,从信誉良好的农户处进行仔猪的采购,尽可能从正规养猪场引进仔猪。

1.3依据无公害养殖标准严格开展养殖

引进仔猪后,应选择青绿饲料作为前期饲喂饲料,应对每次的饲喂量进行合理控制,同时还应保持饮水的净洁性。饲喂2至3天后,若猪无明显的病理性体征变化,则可采用营养型饲料进行饲喂。应遵循少量多次的喂食原则,在其采食习惯养成后再逐步采用正常饲喂方法[1]。饲养管理中,应为生猪提供纯净无污染的水源作为饮水,以免因摄入了被污染水源而使引发生猪感染疾病。此外,不可使用违禁类的药品或添加剂,以确保健康养殖理念的科学践行。针对瘦肉型生猪养殖时,应采用限制性饲喂法,通过自由采食而使生猪得到快速生长。

1.4严格开展防疫工作

1.4.1制定科学规范的免疫流程

免疫程序的规范是无公害生猪养殖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应以防疫法律要求为依据,严格进行免疫接种工作的开展。应遵从动物防疫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对免疫流程进行科学的规划与完善,将猪蓝耳病、猪口蹄疫病等几类易发性疾病作为免疫工作的重点。同时,应加强对生猪的抗体监测,从而避免生猪出现严重的疾病。此外,应对猪群的健康状态予以实时的关注与监测,定期开展健康检查,若部分生猪出现体温异常升高、皮肤泛红变紫或不爱进食等明显症状时,应立即向上级动物疫病管理部门汇报,由其针对性做出科学有效的疫病预防与控制举措。

1.4.2建立严格的消毒制度

消毒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保证致病菌有效杀灭的重要举措,同时,消毒时科学选用消毒药剂也十分关键。通常应用率较高的消毒药剂为氢氧化钠与次氯酸钠,此外福尔马林药物也较为常用,这几种药剂均可起到良好的致病菌灭活效果。同时,可根据待消毒物品的种类选择对应性的消毒药剂进行灭杀消毒以针对性杀灭病菌。如可利用浓度为10%的苯基苯本分或戊二醛等针对养猪场内的饲养用具或车辆进行消毒;可利用碱类消毒剂或氯化物消毒处理木质设施或水泥地面[2]。利用酒精或碘化物作为场内人员的消毒药剂。

2. 无公害养殖宣传资料

无公害养殖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至少保存2年,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生产过程问题的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业投入品采购记录表,记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丶来源丶用法丶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二是养殖生产记录表,记录动物疫病丶植物病虫辛发生与防治,三是收获屠宰或捕捞日期。

禁止伪造生产记录

3. 无公害养殖的指导原则有哪些

一、选择好池塘:蟹池源充足,水质良好,进出水方便,面积一般以1—5亩为宜,水深一般以1—1.5米为好。蟹池底质量最好为沙壤土、砂砾土,通气性能好,有利于水草、底栖动植物的生长繁殖,可为河蟹提供天然饲料,池底淤泥厚度一般不超过5厘米。蟹池的四周应建防逃设施,如砖墙、塑料薄膜等。蟹池的进出水口应用铁丝网拦好,以防河蟹外逃。

二、放养前的准备:幼蟹放养前应做好蟹池的清塘消毒和栽培水生植物的准备工作。清塘的方法多采用排干池水,曝晒池底,配以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这样的效果很好。发现有蛙或蛙卵要随时捞出,这是很重要的一项。放养的蟹苗以二龄幼蟹(蟹种),180—200只/公斤为宜,放养密度一般在每亩800—1000只左右。水生植物可栽培些苦草、水葫芦等,一是能为幼蟹提供饲料,二是可为幼蟹提供栖息隐蔽场所,有利于河蟹的生长。

三、科学饲养、精心管理:河蟹在池塘养殖的整个过程中,除利用水草和底栖生物外,主要靠人工投喂饲料。由于河蟹是杂食性动物,我们主要投喂杂鱼虾及饼粕、土豆、小麦等饲料。投喂时把饵料投放在接近水位线的土坡上或浅水处,一般每亩水面选择3—5个分布均匀的投饲点,既便于观察河蟹摄食、活动情况,又有利于清除残饵。投喂时间为适应河蟹昼伏夜出的习性,可选在傍晚前后,一天一次或两次,根据情况适度掌握。河蟹对水质条件的要求比鱼类要高,尤其对污染的水体具有更大的敏感性。池水水质好,利于河蟹的生长发育,且肉味鲜美。池塘养蟹其池水PH值应为7—9,最适为7.5—8.5,池水溶氧保持在5毫克/升以上,若低于5毫克/升,会影响生长发育,若在2毫克/升以下,便会引起河蟹的死亡。为了保持水质的清新,一般采用经常换水和加水的方法,使池水经常保持在清、爽、活的状态,透明度要在40厘米以上。

2. 螃蟹高产养殖关键技术

河蟹养殖是一项连续的管理工作,做好不同阶段的养殖管理是赢得河蟹高产高效的关键之在,下面我们了解一下河蟹养殖的日常管理工作有哪些。

一、投喂管理

投喂管理

在养殖过程中,人工投喂的饵料种类有配合饲料、冰鲜鱼、螺类、蚬类、豆粕、小麦和玉米等。饵料投喂应坚持“荤素搭配、两头精、中间粗”的原则。

养殖初期 (3~5月),以投喂配合饲料为主,辅喂部分鲜鱼、螺类和蚬类等;养殖中期(6~8月),以投喂水草、豆粕、小麦、玉米等植物性饵料为主,应减少动物性饵料

4. 无公害养殖技术

当然可以使用季铵盐络合碘,这东西在水体中的残留只有500度日,只需要停用一段时间就对水体没了伤害,更不会在养殖动物体内造成残留,所以无公害的绿色水产养殖是能用季铵盐络合碘的。

5. 无公害养殖场的环境要求

(1)消毒剂

应选择对人、奶牛和环境比较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伤害牛只体表及在牛体内不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

(2)消毒方法

喷雾消毒、浸液消毒、紫外线消毒、喷洒消毒和热水消毒。

(3)消毒制度

建立消毒制度,对养殖场(小区)的环境、牛舍、用具、外购牛、来往人员、生产(挤奶、助产、配种、注射治疗及任何对奶牛进行接触操作)前等环节进行消毒。

6. 无公害养殖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什么是有机农业?基本原则的完整诠释!

摘要:为了探究如何保持有机完整性即有机产品质量、有机生产技术与管理和目的意义的完整性,从有机农业的四大原则入手,阐述了有机完整性的具体涵义。

内容包括:

(1)健康原则要求保持有机产品质量的完整性;

(2)生态原则要求保持有机农场生产技术和管理的完整性;

(3)公平、关爱原则要求保持有机产品开发目的意义的完整性。全面理解有机农业基本原则的内涵对于指导有机农业科学发展,理解保持有机完整性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有机农业基本原则为健康、生态、公平、关爱,只有在有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都遵从四大基本原则,有机完整性才能得以保持。目前,关于有机农业原则和理念深入阐述的研究不多,席运官等曾对有机产品基地建设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做过研究;王延军曾在中国有机农业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中论述有机农业生产所应遵循的原则。

然而,目前还没有从有机农业的四大基本原则的角度来阐述如何保持有机完整性的报道。但是,在有机农业的实际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对有机农业的生产标准、技术原理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甚至误解,一味寻求对农用化学品替代品的依赖而忽视整个农业生态系统协调发展、部分有机产品价格虚高、有机产品经营过程中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保障等问题,从而损害了有机完整性,究其本质都是对有机农业基本原则缺乏深入理解造成的。

因此,本研究尝试对有机农业基本原则进行详细阐述,论述如何理解保持有机完整性的内涵,以期帮助有机从业人员以及消费者深入理解有机农业的本质要求,指导有机农业科学发展。

1 健康原则要求保持有机产品质量的完整性

健康原则贯穿于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领域,以维持和促进生态系统和生物的健康,包括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终极目标。有机农业尤其致力于生产高品质、富营养的食物,以服务于人类健康和动物福利保护。健康原则重点体现出有机产品质量的完整性,可以从以下4 个方面来理解。

1.1健康的生产环境

高质量的有机产品首先来自于健康的有机农场,由土层深厚、土质肥沃、微生物和土壤动物丰富、生命力旺盛的健康土壤,生长出健康的植物,构成多样性丰富、景观优美、功能协调的生产环境,花草散发芳香,蜜蜂、蚂蚁、蚯蚓、昆虫大量出现,一个和谐、自然、高效的生产环境是保证有机产品高质量的第一步。如果只是一味地对环境造成破坏,有机完整性将没有立足之地。

1.2适宜的作物品种

有机农场的建设要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物制宜”原则,首先是选择适合当地的高质量品种。有机农业不仅拒绝转基因作物,以避免带来健康和生态风险,更肩负着保存当地原生种、保护当地遗传基因种子库的使命。

虽然有机农业不拒绝外来高质量种子的进入,但更主张强调生产和消费的本土化,以避免引种不当造成生产“全军覆没”或生物入侵等潜在风险,而这种例子在中国时有发生。因此,以当地种为主,选育适合当地环境、适宜有机种植的优良作物品种也是保证有机生产完整性的重要环节。

1.3严把加工、储藏、流通质量关

有机产品首先是尽可能地少加工,保持产品营养成分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即使要加工,也只能采用生物、物理和机械的方法。当有机和非有机的产品储存在同一仓库时,容易发生有机产品被常规产品污染的危险。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最好有专门的有机产品生产线和储藏仓库。

如果不能满足这样的条件,也要做好将有机和常规产品分离和清洗的工作,在流通环节也最好配备有机产品专用运输车辆,如果条件达不到,则在有机产品装车前要彻底清洗,将风险降到最低。

首先,应该对所有生产场所和生产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然后,制定防止污染的措施,例如与认证机构协商制定生产场所和机器的清洗步骤;

最后,由认证机构进行检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控制风险,确保有机产品的有机完整性。

1.4有机产品的可追溯性

有机产品的可追溯性要贯穿到“从田头到餐桌”整个过程,以确保消费者了解自己消费的有机产品是健康的、安全的、可靠的。因此,有机产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而这也给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一个企业要做到生产的有机产品可追溯,必须精心准备相关文件,以应对认证机构和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认证机构要对生产基地进行检查、认证,查明生产过程是否使用过禁用物质。

对有机转换期的判定,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停止使用化学合成农用化学品的日期,并提供改良和保持土壤肥力的方法,这是有机农业的一个基本目标。

另外,追溯确认中应该包括生产基地作物的轮作计划、豆科作物和绿肥的种植、间作套种、动物粪便和其他有机肥料的使用以及保持水土等内容。

而且,在转换期过程中也必须严格遵守有机生产的所有要求,不能使用任何禁用物质,这是有机生产的重要保障。

同时,国家认监委对我国有机产品的追溯性做出了严格的要求。建立了有机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的追溯系统,要求企业销售产品需开具销售证并建立“一品一码”追溯体系,消费者通过查询产品的“有机码”就能了解其全部信息,此举对于打击假冒有机产品行为,确保有机产品完整性,规范有机产品市场行为,增强有机产品消费信心具有重要作用。

2 生态原则要求保持有机农场生产技术和管理的完整性

有机农场应基于活的生态系统和物质循环,与自然和谐共处,效仿自然并维护自然。有机农业采取适应当地条件、生态、文化和规模的生产方式,通过回收、循环使用和有效的资源和能源管理,降低外部投入品的使用,以维持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自然资源。

因此,生态原则体现了有机农业的和谐、循环、低碳理念,主要体现了要保持有机农场生产技术和管理完整性的要求。

2.1 多样性种植

一个健康、有活力的有机农场必然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不仅体现在环境背景丰富的多样性,更重要的是有机作物的多样性种植。通过间作、轮作、混作、套种等种植方式,不仅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光、热、土、肥、水、气等环境因子的增产作用,而且可以有效防御病虫害,增加种植效益,美化农场景观,体现生态理念。通过间作、套种等方式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土壤肥力、增强有机作物的抗病能力,也是保证有机农场生产管理完整性的重要环节之一。

2.2 按自然节律进行生产

中国古代的农业生产就讲究根据自然节律、生物生长发育规律,采取相应的农业技术措施,以“顺天地时利之宜”,使“五谷繁盛”。在中国家喻户晓的二十四节气反映了一年中季节的变化,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指导着农事活动,影响着千家万户的衣食住行。

现代有机农业生产虽然允许使用温室、大棚等技术手段以提高温度、防风抗灾、预防病虫害,但仍推崇根据作物的自然属性和气候节律进行生产,即大自然长什么,人们吃什么,即食在当地,食在当季,这不仅保持了食品的天然属性和口感,更体现了遵循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理念。

2.3 科学的土壤培肥

土壤肥力是衡量有机农场是否健康的重要指标,维持较高水平的土壤肥力不能仅靠大量投入有机肥来实现,更需要智慧的设计和科学的实践,体现生态、循环理念。

因此,应通过适当的耕作与栽培措施维持和提高土壤肥力,包括:回收、再生和补充土壤有机质和养分来补充因植物收获而从土壤带走的有机质和土壤养分;采用种植豆科植物、免耕或土地休闲等措施进行土壤肥力的恢复;

施用有机肥以维持和提高土壤的肥力、养分平衡和土壤生物活性,同时应避免过度施用有机肥,造成环境污染。通过上述有机产品基地建设手段体现有机农业生产的生态原则,以保证有机农场生产管理的完整性。

2.4 促进当地消费

有机农业提倡本土化,在当地生产,同时优先供应给当地人们消费,以尽量减少运输距离和贮藏时间,减少能源消耗,体现生态原则。

中国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的原生态地域很多,比如云南、贵州、内蒙、新疆,发展有机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环境、气候、品种和自然资源,很多龙头企业也正是看中了这些优势,花大力气、下大成本投资有机农业开发,然而其生产出来的有机产品大部分由飞机运往北京、上海等地,运输成本和储藏成本(特别是蔬菜)非常高,能源消耗高,损害了有机生产的完整性。

人们更应该推动有机消费的本土化,由当地的专卖店、超市、有机餐厅、社区等来消费有机产品,采取会员制、配送、团购、电子商务、CSA等多种行销模式促进当地消费,体现有机农业的生态、低碳原则。

3 公平、关爱原则要求保持有机产品开发目的意义的完整性

有机农业倡导建立开放、机会均等的生产、流通和贸易体系,以符合社会公正和生态公正的方式管理自然和环境资源,在所有层次上,对所有团体——农民、工人、加工者、销售商、贸易商和消费者,以公平的方式处理相互关系。

在全球化作为主流、两极分化日益严重、自然资源破坏的今天,倡导人与人之间的公平、人与动物之间的公平、人与自然的公平是顺应生命、顺应社会发展、顺应自然规律的本质需求。有机农业有责任保护当代人类和环境的健康,并防止后代的健康受到损害。

关爱原则表明,有机农业的管理、发展和技术选择应考虑预防和责任2个主要因素。人类根据实践经验和现有的知识所提出的一系列技术方案都要经受时间的考验。

有机农业应通过采用合理技术、抵制无法预知结果的技术来防止重大风险的发生,如基因工程技术。因此,公平、关爱原则是保持有机产品开发目的意义完整性的重要一环。

3.1 价格与利润的公平

公平价格体系对有机完整性来说至关重要。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农民、工人、加工者、零售商及消费者都必须要公平对待。生产成本之间的公平关系,即消费者支付给产品的价格和生产者获得的利润应该相互协调。

如果有机产品的价格比常规产品高出十几倍,远远高出生产成本和实际价值,那么有机生产的完整性也将缺失。另一方面,如果农民得不到从事有机农业带来的应有回报,大部分的利润仍然被农业企业或贸易商所掌控,同样严重损害了有机生产的完整性。

3.2 公平的社会环境

有机产品的命脉是广大消费者,是基于消费者对有机产品的信任以及对安全食品的追求,这些利于人体健康的食品应该具有环境友好性和人文关怀的因素。而这些因素都需要生产者公开、真诚、直接地面对消费者。

有机完整性还要求审核生产企业,以确认他们的有机生产和加工过程是否对当地环境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影响。有机完整性还包括促进公平贸易的发展,支持当地生产机构、家庭农场、食品安全及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为营造和维护一个健康、积极、向上、温暖、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3.3 尊重地方文化与习俗

有机农业强调个性化、地方化和本土化,要求在有机农业的原则和标准下,尊重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尊重历史、文化、习俗,保持地方农业传统和技术,保护地方传统文化和乡村文化,保障地区性结构安全(强调无化学投入品、无转基因品种和辐射污染),这是有机农业在中国也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发展的指导原则。

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农业文明在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它对中华民族的生存、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都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

农耕文化中的农谚、农事节日、饮食文化等等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瑰宝,以其中具有典型代表的二十四节气来说,所蕴含的天文、气象、地理、自然、历史、饮食文化相当丰富,比如“立春”就有“咬春饼、吃春盘、鞭春牛、剪春鸡、塑春娃”等多个习俗,丰富有趣,取意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平安吉祥。

有机农业不仅仅是提供有机产品,在生产上是传统农耕技术与现代技术的融合,在责任上是农耕文明的传承与弘扬,在义务上是传统文化的保护与自然的回归,维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3.4 关注动物福利

动物福利涉及动物保护、自然环境、人文政治、国际贸易以及社会自身的发展等多个方面,有机农业重视生产中的动物福利,善待动物,不仅仅是人类爱心的体现,也与我们人类健康息息相关,体现公平原则。

国家《有机产品》标准中针对畜禽生产中的饲养条件、疾病防治、繁殖、运输和屠宰等均有明确规定,比如提供给畜禽活动足够的空间和充足的睡眠时间;应使所有畜禽在适当的季节能够到户外自由运动;不应使用抗生素或化学合成的兽药对畜禽进行预防性治疗;运输和宰杀动物的操作应力求平和,并合乎动物福利原则;不应使用电棍及类似设备驱赶动物;不应在运输前和运输过程中对动物使用化学合成的镇静剂等。

3.5 对人类、自然和社会的关爱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大量使用“生长剂”,配合化肥施进土地。生物动力农业创始人Steiner博士回答说,吃此粮食的人短期看不出有什么不好,但他们的下一代精神系统会衰弱,他多次强调农业上的问题经常在第2代、第3代才出现,但那时并不知道问题的根源。当今社会儿童性早熟、老人痴呆症、癌症、精神病、神经衰弱的例子日益增多,也许Steiner在80年前已预言到了。

有机农业给人们提供健康、安全、营养、补充生命力的食物,在增强人类体质的同时也在滋养人们的灵魂,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人类的繁衍不息做贡献。同时,有机农业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植物保护产品、兽药和食品添加剂,结束农民“泡在药水中种地”的局面,有利于改善农村日益增多的重大疾病的出现,体现出对农民的关爱。

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并不高于自然,更无法脱离自然。从事有机农业,首先就要维护人们的地球家园,呵护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尊重在土地上生长繁衍的万物,唤醒人们重新认识天与地的关系,通过跟土地接触来涵养人类自然的心灵,建立起人类与大自然之间的同胞关系,把人类曾经对天与地的古老智慧带回自然和人间,顺应自然之道,和谐共存。

有机农业通过向人们提供健康、优质的食物,弘扬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传播正面能量,以改变当前浮躁、压力过大等社会不良风气,通过推行有机慢生活逐步树立人们乐观、向上、相互关爱的精神风貌,为整个社会的良性发展做出贡献。

4 结语

中国有机产品市场还是个“柠檬市场”,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了有机产品产业链的终端环节即消费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表现出对有机产品真实性的质疑。管理部门采取的系列法规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陷。笔者认为,以下3点需要人们持续努力。

4.1 尊重农民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地位举足轻重,农民同样是有机农业的实践者,处于核心地位。整个社会要懂得尊重农民,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有机农业的开发者懂得如何与农民打交道,将他们作为有机事业的重要一份子,而不是简单的把农民当作农民工来对待,要通过利益共享、共同学习、相互关爱,使农民具有有机农业开发主人翁的意识,其才能在生产中严格执行标准、辛勤耕作土地、细心照看庄家,把产量和品质提高上去。

同时,也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努力创建一个自我学习、自我完善的生产组织,来确保有机生产环节的完整性。

4.2 培养现代有机农业家

美国农业从“传统农业1.0”到“工业农业2.0”,现在向“生态农业3.0”过渡,其核心的转变就是培养现代农业家(Agriculturalist),要求其不但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知识和农场管理经验,而且是一名优秀的营养学专家和人体健康医生,懂得如何从土地获得对人类健康有益的食物,同时又是一个“自醒”的人,具有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懂得如何与别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同样,中国有机农业的开发紧缺这方面的人才,而随着大型国企、私企纷纷进军有机农业,更是对有机农业专家型人才求贤若渴。

值得一提的是,一大批“80后”也纷纷加入到有机农业中来,他们有热情,有学历,有实干精神、吃苦精神、拼搏精神,通过5-6年在有机农业第一线的磨练,将成为有技术、懂市场、善管理的综合型骨干人才,从中产生一批专家型人才,对于引领有机农场可持续发展、保障“子实体”有机完整性起到关键作用,而这对于确保整个有机产品产业的完整性同样至关重要。

4.3 培育健康、公平、透明的有机产品市场

这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制定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行为规范引导,加大监管和惩戒力度,以确保有机产品市场的严肃性和真实性,有机产品开发的企业、生产者和消费者也需要行动起来,建立多样化的沟通和信任渠道。

比如国内日渐兴起的有机农夫市集、有机体验之旅、田间生产网上实时监控等都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努力建立信任与合作的有益尝试,对于保持有机完整性具有重要作用。

7. 无公害养殖的指导原则是

一是建设标准化。严格按照“人畜分离、圈舍标准、沼气配套、种养结合”的原则,科学选址、设计,合理布局,实现生产区、管理区、粪污处理区等三区分离,防疫灭病、粪污处理及养殖设备设施配套完善,力求做到环保健康无污染。

二是管理规范化。始终坚持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等要求,从良种选育、饲料饮水投入品选用到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粪污处理等各环节,严格遵照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自繁自育,科学管理,健康养殖。

三是发展生态化。依托周边农户果园、蔬菜基地,推行“猪+沼+果(菜)”模式,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的循环经济,为观音桥镇大安寨村、六合寨村、七一村等800余亩柚子、蔬菜提供有机肥料,既避免养殖业的环境污染,又增加种植业的肥料供应,实现循环利用,生态发展。

四是经营产业化。实行“公司+猪场+农户”的经营模式,公司同农户形成“战略联盟销售模式”推广种猪,即以公司为龙头,形成整体规划,计划发展,风险共担,利益均沾,长期合作的养殖联盟共同体。

8. 无公害养殖的环境要求

水质环境的要求要按照黄鳝养殖对水质的要求。pH值为5。5-8。5,溶氧量在连续24小时中,16小时大于5毫克/升,其余时间不低于3毫克/升,总硬度为89。25〜142。8毫克/升(以碳酸钙计),有机耗氧量在30毫克/升以下,氨低于0。

1毫摩尔/升,硫化氢不容许存在。工厂和矿山排出的废水没有经过分析和处理不宜作为黄鳝养殖用水。水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要求。

9. 无公害养殖名词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 养殖用水

第五条 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 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 养殖生产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根据水域滩涂环境状况划分养殖功能区,合理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方式。

第九条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

第十条 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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