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转让处置的制约因素

08-17 科技 投稿:越彭
一、不良贷款转让处置的制约因素

不良贷款的回收率与其处置方式 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寻找最优处置方式是实际工作中很自然的诉求.但是因为不良贷款的特征与其最优处置方式之间的关系过于复杂,以往的文献中对处置方式只有 定性的研究.本文不去关注不良贷款的特征与最优处置方式决定关系的具体形式,而是从处置方式的样本个数入手对处置方式进行定量研究,根据历史处置时的投 票数越多则表明处置方式越优秀的思想,建立了处置方式的判别模型.文章首先通过列联表检验发现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与贷款本金余额、本金占比、贷款银行、 贷款担保方式、贷款企业的工商登记状态和经营现状等因素相关,而与债务企业是否上市公司和注册资本不相关.基于这些影响因素,本文首次将部分线性决策树 (PLTR)的方法应用于建立不良贷款处置方式的判别模型,同时表达了影响因素与处置方式之间的线性关系和非线性关系,获得了相对较好的判别效果.由此, 本文也发掘出不良贷款的历史处置模式,因而可以从提高期望回收率的角度提出合理建议.

二、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不通过司法和资产公司可以直接委托拍卖公司直接拍卖吗?

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就是二个途径;一是作为呆帐核销;二是进行买卖

三、资产收益权转让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是一种重要的信托产品类型,目前在实务中各信托公司广泛开展此类业务。而信托业界并没有对此类业务形成统一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文章就目前该类业务在信托业内存在的几种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了比较,并将各种核算方法之间的差异及适用的条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会计核算方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目前,一些特定资产所有权持有人在不想放弃资产所有权的同时希望获得资金流动性补充,而一些持有现金的投资人希望有机会获取资产投资的超额收益。为了满足这双方的需求,保障双方权益并控制风险,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应需而生。

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包括股权收益权转让信托、物权收益权转让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等,目前已成为一种重要的信托产品类型,各信托公司均广泛开展了此类信托业务。但是就此类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并没有在信托业界形成统一认识,各公司财务人员依据各自对该类业务的理解进行会计核算。目前,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业务主要核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作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核算

为了保证受益人收益,防范信托风险,有部分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约定信托到期时收益权转出方按固定溢价率出资购回权益。基于此,一些公司将该类项目划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支付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

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贷 :银行存款--信托专户存款

2、存续期收取资产特定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贷:投资收益

3、收到资产收益权回购款(含本金及溢价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二、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一般情况会要求资产转出方或资金使用方按照固定的溢价率向信托项目支付资产收益权收益;在信托到期时,信托公司按照固定的收益率向信托受益人进行分配。基于此,一些公司将该类项目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核算。采用此种核算方法,则应在信托项目存续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1、支付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

贷 :银行存款--信托专户存款

2、项目存续期计提资产特定收益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备注:因为需要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所以还应考虑是否有利息调整需要摊销。

3、实际收到资产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存款

贷:应收利息

4、项目到期收到资产收益权转让收益(含本金及溢价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

投资收益

三、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有些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其标的资产是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如限售股股票或上市公司股票。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公司将该类项目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采用此种核算方法,在会计期末需按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1、支付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贷 :银行存款--信托专户存款

2、项目存续期间,各期末根据所持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 :资本公积

备注:根据公允价值变动的方向,或做上述分录的相反分录

3、存续期,收到资产特定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贷:投资收益

4、项目到期收到资产收益权转让收益(含本金及溢价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备注:根据公允价值变动的方向,“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出现在借方也可出现在贷方。

四、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项目中转让标的最多的为股权收益权。针对股权收益转让项目,有些公司认为既然股权的全部收益权已转让给信托项目,那么就将其视作股权投资处理,按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进行核算。

1、支付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 :银行存款--信托专户存款

4、存续期收取资产特定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贷:投资收益

5、收到资产收益权回购款(含本金及溢价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通过对以上几种会计核算方法的对比,可以看出各种核算方法所考虑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各有一定的道理。但会计核算应按其业务脉络及经济活动的实质进行处理,对信托项目的会计核算应基于信托合同对相关业务性质的有关约定。对于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业务,如果信托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易对手的回购义务,则符合“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核算要求,建议采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合同没有相关回购义务的约定,则建议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因为此类业务一般在办理资产收益权转让时就已约定了明确的投资收益率,可以看作是一种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用“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更符合业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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