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认证记录?

08-17 科技 投稿:乌小翠
一、gsp认证记录?

按照药品管理法的条款,购入凭证,验收记录,养护记录,处方等都是要2-3年备查的。

实际操作 我去重新认证的话,要求企业3年内的资料总要有的,否则说不过去的

二、什么是gsp认证?

gsp是goodsupplypractice的英文缩写,翻译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它是药品流通环节的一个可操作性很强的条例。在我国,它是强制性认证;也就是说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都需要在有关部门的参与下取得gsp认证证书,这个认证过程就叫做gsp认证!

三、gsp认证的区别?

gSp有对批发企业的认证和药品零售企业的认证。各有各自的认证标准。

四、什么是GSP认证?

GSP认证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流通(经营、储运、使用)全过程中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进行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GSP)认证证书的过程。 注: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意即良好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

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

五、什么企业需要gsp认证?

gsp认证是指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发放GSP证书。现在国家药监局规定不再进行认证。

六、gsp认证范围怎么填?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这一许可事项已经取消了,今后不存在填写GSP认证范围的问题。

七、中药gsp认证操作流程?

一、组织实施GSP,保证在如下四个方面符合GSP要求:

1、组织人员;

2、管理机构;

3、设备设施;

4、制度体系及实施。

二、提出GSP认证申请并按要求递交申报资料,同时做好迎接GSP验收准备。

三、迎接验收并针对验收组指出的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资料,确保通过认证检查。

四、领取GSP认证证书,持续实施GSP。

八、药品GSP认证是什么?

GSP认证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流通(经营、储运、使用)全过程中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进行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GSP)认证证书的过程。 注: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意即良好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

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

九、GSP认证全称叫什么?

GSP 是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意即良好供应规范,是控制药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 GSP认证的实质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的检查认可和监督管理的过程,是对药品经营企业一种法定的监督管理形式,是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努力实现我国药品流通秩序的根本好转,创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医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与国际医药市场接轨的根本措施。 2001年10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了《关于加快GSP认证步伐和推进监督实施GSP工作进程的通知》,对GSP认证工作的具体步骤、措施、要求进行了部署,《通知》明确要求,在2004年底前,完成全国药品经营企业的GSP改造和认证工作。

十、药店如何申请GSP认证?

申请GSP认证的条件:

1.拟开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到本单位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3.经营中药饮片的,应当配备1名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应有与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仓库(可不设),并配置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县城区(含)以上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指同一平面,不含建筑面积,下同),在乡、镇新开办零售药店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5.在超市等其它商业场所内设立的零售药店,应为有效隔离的封闭区域,其温控设备能满足药品陈列要求,周围环境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

6.具有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7.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8.《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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