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三段论大前提和小前提?

08-16 滚动新闻 投稿:辉素怀
大前提小前提三段论是指一个包含大项和中项的命题(大前提)、一个包含小项和中项的命题(小前提)以及一个包含小项和大项的命题(结论)三部分。 三段论实际上是以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以及一个附属于一般性的原则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由此引申出一个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特殊化陈述(结论)的过程。三段论是人们进行数学证明、办案、科学研究等思维时,能够得到正确结论,的科学性思维方法之一。

规则6证明: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结论

两个前提都是特称的,有三种组合,即II、OO、IO(或OI),不论是其中的哪一种情况,都不能得出结论。

(1)假如两个前提都是特称肯定判断,即II,则在两个前提中没有一个周延的项。这样,则不论哪个项做中项,都不是周延的。按照中项至少周延一次的规则,不能得出必然的结论。

(2)假如两个前提都是特称否定判断,即OO,按照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得出必然的结论这条规则,也不能得出结论。

(3)假如两个前提一个是特称肯定,另一个是特称否定,即IO(或OI),则两个前提中只有一项周延(特称否定判断的谓项),这个周延的项如果做中项,则大项在前提中就是不周延的,但是,因为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按照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判断结论必然是否定的这条规则,结论必然是否定的;而结论否定,则结论的大项周延,这样就犯了 大项扩大 的错误。假如前提中唯一周延的项做大项,则又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错误。或犯大项扩大的错误,或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二者必居其一。因此不能得出结论。

规则7证明:如果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那么结论必须是特称的

由于两个特称的前提不能得出结论,所以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判断,则另一个必然是全称判断。这样,两个前提的组合共有三种情况,即AI、AO或者EI、EO。在这三种情况下,假如能得出结论,也只能得出特称的结论。

(1)两个前提都是肯定的,即AI,只有全称判断的主项周延,而其他三个项都不周延。这个周延的项必须做中项,不然就不能得出结论。其余三个不周延的项中有一个做小项,这样小项在前提中不周延,在结论中也不周延,所以结论是特称的。

(2)两个前提一个是肯定的,一个是否定的,即AO或者EI,如此则全称判断的主项周延,否定判断的谓项周延。这两个周延的项一个必须做中项(根据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的规则),一个必须做大项(因为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结论必然是否定的,结论是否定的,而否定判断的谓项周延)。其余两个项不周延,在这两个不周延的项中必有一个做小项,小项在前提中不周延在结论中也不能周延,所以结论是特称的。

(3)两个前提都是否定的,即EO,根据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得出必然的结论这条规则,不能得出结论。

三、三段论的详细解释

三段论 (syllogism)是传统逻辑中的一类主要推理。又称直言三段论。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了关于三段论的系统理论。

形式逻辑 间接推理的基本形式之一,由大前提和小前提推出结论。如 凡金属都能导电 (大前提), 铜是金属 (小前提), 所以铜能导电 (结论)。这称为三段论法或三段论式。

三段论属于一种演绎逻辑,是不同于归纳逻辑的,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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