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08-16 科技 投稿:符幼丝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1.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3.

严格操作员、管理员、浏览员、县财政工作职责,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

4.

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内容,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定额补贴的规定、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

二、农机维修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机械维修业务,保证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维护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业机械维修,是指使用工具、仪器、设备,对农业机械进行维护和修理,使其保持、恢复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技术服务活动。

第三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及相关的维修配件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农业机械维修者和维修配件销售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农业机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鼓励农业机械维修技术科研开发,促进农业机械维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维修质量,降低维修费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维修资格

第七条农业机械维修者,应当具备符合有关农业行业标准规定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条件,方可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业务。

第八条农业机械维修者应公开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第九条农业机械维修者和维修配件销售者应当向农业机械消费者如实说明维修配件的真实质量状况,农业机械维修者使用可再利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送修者同意,并保证农业机械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禁止农业机械维修者和维修配件销售者从事下列活动:

(一)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维修配件;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维修配件维修农业机械;

(三)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利用维修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整机;

(五)承揽已报废农业机械维修业务。

第十条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销售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农业机械,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或者与用户签订的维修协议,保证维修质量。

第十二条农业机械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农业机械因维修质量不合格的,维修者应当免费重新修理。

整机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

第十三条农业机械维修配件销售者对其销售的维修配件质量负责。农业机械维修配件应当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有质量检验合格证。

在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配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包修、包换、包退。

第十四条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因维修质量发生争议,可以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受理,调解质量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农业机械维修者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量具、仪表、仪器等检测器具和其他维修设备,对农业机械的维修应当填写维修记录,并于每年一月份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从业资格、维修人员资格、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农机执法人员培训,完善相应技术检测手段,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八条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实施农业机械维修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否则受检查者有权拒绝检查。

第十九条农业机械维修者和维修配件销售者应当配合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不能保持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条件符合要求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三、四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五项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原农牧渔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4年11月15日发布的《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84〕农〔机〕字第42号)同时废止。

三、农机维修宣传标语?

“保护机械,促进农业,科技兴农,维修有方”。

1. 这是一个关于农机维修宣传的标语。

2. +该标语的中心思想是强调农机维修对于农业发展的重要性。

在现代农业生产中,农机已经成为一项不可或缺的生产工具,农民应该保护机械设备,降低维修成本,提高农机的使用寿命。

科技对于农机维修至关重要,新技术的应用可以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维修效率。

因此,该标语的意义在于提醒大众保障机械,促进农业,积极开展农机维修活动,落实“科技兴农”战略,以促进农业现代化。

四、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维修记录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关于使用车况的陈述及要求,提示客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检视车辆外观、内饰、仪表和座椅情况...

3、汽车维修竣工出厂时,价格结算人员根据维修工时和所用材料,向车辆托修方提供具有工时和材料费清单的费用结算凭证等单据。

4、车主确认随车物品,验收、提取车辆。

5、资料管理员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6、接待人员进行客户满意度回访。

五、农机维修前景怎么样?

农机维修前景会越来越好。随着我国农业经营的现代化,各种农业机械会越来越多,农业机械已成为农业经营的主要具。农机也需要定期养护维修,因此说,农机维修前景会越来越好。

六、农机维修培训去哪里学?

各地的技师学院都可以学习农业机械修理,都开设有农业机械修理专业。你可以到漯河技学院来学习。这个学校位于漯河市孟庙镇,办学历史攸久,师资力量雄厚,就业前景广阔,为社会输送了大批的实用技术人才。来漯河技师学院学习农机修理是一很好的选择。

七、单位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1 对于企业车辆的安全和使用寿命有很大的影响。2 因为如果单位没有规范的汽车维修管理制度,会导致车辆无法及时维修保养,长期使用会出现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3 应该包括车辆保养计划、保养记录、故障维修流程、维保预算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规范的制度来确保车辆得到及时的维修和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寿命和工作效率。

八、维修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装备:规定维修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眼镜、口罩等,以保护其在工作中的安全。

安全培训:规定维修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如何正确使用工具、机器设备、操作规程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该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工作规程:规定维修人员必须遵守工作规程,按照操作流程执行任务,并注意细节问题,以确保任务的安全、高效、顺畅。

安全检查:规定对工作区域、设备、工具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措施:规定维修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护自己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安全记录:规定维修人员要及时记录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情况,汇报有关部门,并保存记录作为备查。

安全奖惩:规定对于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的维修人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维修人员进行处罚或纠正措施。

九、农机维修学徒有前途吗?

我是从是农机工作的,我认为农机维修大有前途,现在农机维修行业的问题是:

1、普遍规模小,成本较高,没有规模效益。如果能与汽车维修行业一样,就非常可观。

2、维修价格比较高,有很多的农机户是自已修理。

3、服务也不到位,维修业务范围也比较窄,没有标准化经营。总之,农机维修还处在较低水平节段。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十、苏州农机维修培训去哪里学?

7月4日-8日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相城培训中心举办全市农机维修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来自全市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生产与经销企业等单位的32名学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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