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什么?

08-16 资讯 投稿:藤琬凝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什么?

标签: 一、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准备、初步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什么?

是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招标投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等。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分阶段进行,在每个阶段中还有审查、修改完善,审批等,每一道程序都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满足规程规范,待每道程序作出批复后才能进行下一道程序。

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指?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主要内容: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施(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作业)阶段,杜绝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危险和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四、水利建设一般什么季节?

水利建设一般在农闲时或枯水期为旺季,即大多数是在秋末冬初。因为这个时期的水流比较稳定,土也还没有完全被冻上,对说有铺设的膨润土防水毯来是绝佳的温度和湿度,所以一般的河道改建或者是水利工程。都会选择在这个季节动士施工。

五、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哪几个阶段?

水利工程量的确定:

1、工程的前期(包括可研、初步设计阶段)由具体工程规模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计算,随设计报告报具有审批限水行政主管批准而确定;

2、招标阶段:由主业组织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在批准的初设报告(含工程量)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编制工程量清单。

3、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则业主、监理、施工方共同测量所完成的工程量。

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应该是?

1水利水电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原则

1.1预防为主

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必须重视对安全事故的预防,水利水电施工实践中的安全预防工作包括:第一,从根本上杜绝习惯性违规,降低事故发生率,加强对管理者和施工者的培训,使其充分重视施工安全,增强安全施工与管理的意识;第二,应当使用质量优良的施工安全工具与设施,尽可能的避免因突发因素导致施工事故的出现;第三,保证施工技术的安全性,采取有针对的防控措施,从根本上将某些危险因子清除;第四,设置专职人员在施工现场巡逻,由其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观察,从而对某些安全隐患及时发现,使得施工安全性得到最大保证。

1.2安全优先

目前,有一些工程施工方片面强调工程进度,在施工中疏于安全管理,结果致使一些本可避免的事故时常发生。为了保证施工安全进行,必须重视安全管理控制,时刻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护做为首要任务,而不可仅仅追求施工进度及预期效益[1]。

1.3强制性

“安全生产”不应当随管理者主观想法、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其应当是施工过程中的必须要贯彻的理念,因此,一切相关人员均应当重视“安全生产”,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管理者应当围绕“安全生产”,进行合理的人员配置、采取最佳防护措施,如果在施工中发现违法现象,必须以强制措施加以改正与追究。

1.4全员管理

不管是一般工人,还是管理者,均负有安全生产的责任,他们必须围绕着“安全生产目标”,积极落实自身的安全职责,做到从管理层到一般员工的“上下一致”,人人均要了解到施工安全的重要意义,从每个人的自身安全做起,做好安全控制与管理。通过让每个人明确自身的安全职责,构建出贯彻施工全程的安全体系,在根本上保证安全生产的严格落实。

1.5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性

在落实本原则时,应当注意:第一,将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建立起来,并采取措施让组织运营较为顺畅、高效;第二,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技能培训,并对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职责加以健全和落实,若有安全事故在施工中出现,必须迅速处理,并全面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了解发生事故的全过程,调查是否存在未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第四,做好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并经常组织演习活动,让员工可以更为顺利的应对事故的发生。

2影响水利水电施工安全的因素

2.1人的安全行为

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均和操作人员的不当行为有密切关系,所以引发水利水电施工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而这些人为因素具体包括了施工管理者和操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匮乏、不主动遵守施工相关的安全规范与制度,在出现突发事故时不会从容应对等等。

2.2施工设施及原材料的不安全因素

除了操作人员的不当行为,施工原材料及施工设施的问题也是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大原因,在一些施工中,工作人员没有对施工设施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结果导致了施工者因对施工设备不当使用受到伤害,特别是“施工人员密集作业”是水利水电施工的特点,因不适当的操作施工设备导致事故出现的可能会很大。

2.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在水利水电施工中,每次的现场环境均会有较大不同,如果施工现场周围自然条件不佳、经常出现自然灾害,则安全事故发生率将会很高,比如,若施工现场位于隧洞中,其出现施工事故的可能性最大,有时会因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必须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

3水利水电施工安全控制对策

3.1组织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其群体防治机制、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健全;有关部门应当督促与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专属机构的建立情况、其中配置的安检人员是否称职,保证构建的安全保障体系完备、有效。

3.2技术措施

为加强安全管理,必须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对策,在水利水电施工的实际开展中,要对施工设计与计划中的安全技术对策加强审查;还应为施工企业设计安全技术方案提供便利,使方案有效的服务于新技术与新工艺的应用。

3.3检查措施

为使施工安全性得到有力保障,应当在安全管理中对措施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这就要求应当由专人在施工阶段时常到现场进行检查,特别是应当关注施工管理者和操作工作的专业素养、安全意识是否到位。施工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安全资料、机械电气、架子搭设、施工文明及“三宝、四口、五临边”。

3.4教育措施

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完善安全生产教育机制,让安全管理制度可以被每位员工深刻牢记,同时,企业还应当让施工者熟练掌握安全施工技巧,在展开实际施工工作中,施工者的操作要专业化、规范化,既不伤害到他人,也不会被他人伤害。此外,“防范为主”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原则,企业应当在制度上规定上岗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接受过良好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应采取措施在员工中做好安全知识的普及,使他们在头脑中形成良好的安全观念。

3.5处理隐患与事故

如果在施工中发现违规指挥操作、安全隐患等情形必须责令工人停工,如有需要,应当告知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及时复查,并促进解决。应当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使其对“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严格执行,认真、细致地调查伤亡事件,若出现不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必须严加处理,要向有关政府部门依法上报,不得姑息。

3.6补救措施

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专门的救援人员、完备的应急救援设施与工具,并且,还应当时常组织演练。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应当切实做好,保证任何安全措施工作开展均建立在良好落实的基础上。“七防”、“三保”应当重点抓好,即“七防”:防止车辆交通事故、防止坍塌、防火、防止机器耗损、防止触电、防止物体击打、防止高处坠落物体;“三保”:保证人身安全、保护设施安全、保证工程质量。

4结论与建议

“安全生产”应当是施工单位所有员工的责任,不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工作均应接受良好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工作中可以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规范、标准,同时,“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应当施工安全管理中得到重视,而非在出现安全问题后再进行补救,亡羊补牢的做法是不可取,因为安全事故的危害非常大。

七、水利水电工程主项是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的主项主要以水利方面河道治理,引水工程,水环境治理,供水工程,防洪工程,输水管线工程施工为主,水电主项主要以水利发电的基础建设及水利发电的配套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以及火力发电和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调试和电力输出施工

八、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准备、初步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 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

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

第六条 施工准备阶段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年度水利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法人即可开展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

(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4)实施经批准的应急工程、试验工程等专项工程;

(5)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6)组织相关监理招标,组织主体工程招标准备工作。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除某些不适应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外(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均须实行招标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执行。

第七条 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3号)编制。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第八条 建设实施阶段

1.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2.水利工程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开工条件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3.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项目法人要充分授权工程监理,使之能独立负责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投资的控制和观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选择必须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6〕396号)的要求;

4.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重要建设项目,须设立质量监督项目站,行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监督职能。

第九条 生产准备阶段

1.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2.生产准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生产组织准备。建立生产经营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管理制度;

(2)招收和培训人员。按照生产运营的要求,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使之能满足运营要求。生产管理人员要尽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设,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熟悉情况,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为顺利衔接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阶段做好准备;

(3)生产技术准备。主要包括技术资料的汇总、运行技术方案的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和新技术准备;

(4)生产的物资准备。主要是落实投产运营所需要的原材料、协作产品、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的准备;

(5)正常的生活福利设施准备。

3.及时具体落实产品销售合同协议的签订,提高生产经劳效益,为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第十条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

2.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井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的要求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必须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

3.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须由审计机关组织竣工审计,其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4.工程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先进行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对遗留问题必须有具体处理意见,且有限期处理的明确要求并落实责任人。

九、水利工程建设“五制”是什么?

没有什么五制,其实只有三制: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承包制。

十、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是什么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就是从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专业进一步开设的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专业是为了培养适应现代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造价分析及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在水利水电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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