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执行“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09-14 资讯 投稿:禹雅霜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海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部门不用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9月1日,联合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通知市房屋管理局、执行政策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认房认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措施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上海

通知规定,部门不用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联合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通知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执行政策,不论是认房认贷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措施该规定自通知印发次日起执行。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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