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对高速路责任怎么划分

08-14 滚动新闻 投稿:卜蕴美
新交通法对高速路责任怎么划分 新交通法对高速路责任怎么划分 时间:2023-08-14 浏览 0 次 一、新交通法对高速路责任怎么划分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主要针对的是机动车,但是在量化分10分

那一项中,第一条便是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有关,内容是“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将被认定为10分”。这条过错责任认定标准的出台更加明确行人、非机动车严禁驶入高速公路的原则,一旦进入且发生交通事故,有可能将承担较重责任。

6种情形认定

过错责任为10分

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拦截行驶车辆的;机动车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机动车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的;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未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规定距离的。

15种情形认定

过错责任为6分

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从机动车匝道驶入,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夜间发生故障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扩大示警距离、及时报警,未将车辆移至紧急停车带停放的;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乘车人下车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应急停车道内的;机动车低于六十公里时速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及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人的;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未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的;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有条件将车移至安全地带而未移至,或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警告标志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占用车行道停车的;机动车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在路肩上行驶的;机动车未保障安全行驶的;夜间因道路出现坍塌、坑槽、水毁、隆起及道路上障碍物未及时清除的;夜间施工路段安全设施不齐全的。

3种情形认定

过错责任为3分

因道路设施不完备,高速公路护网破损,致使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白天道路出现坍塌、坑槽、水毁、隆起未及时修复或道路上障碍物未及时清除的;白天施工路段安全设施不齐全的。

二、谁知道7月1日以后有什么新的交通法实施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对货车的超载和超限的处理规定如下: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三、新交通法规2014全文交通肇事造成人员伤亡负主要责任如何处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新交通法第几条是高速路低速罚款

交通法没有这条,这是地方条例,如《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对机动车在同方向有二条车道的左侧车道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上的,处二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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