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部分业主没有交费,建设局不允许成立业委会,业主自己成立了法律承认吗?

09-10 资讯 投稿:苍智
一、由于大部分业主没有交费,建设局不允许成立业委会,业主自己成立了法律承认吗?

如果你们自己能选择物业公司,并且完成筹款维持业主委员会的行动,那就可以

第二业主委员会是民间组织,不归建设局管

二、小区业主委员会必须依法要成立吗

不一定。

不过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话,就不能很好地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就一定、必须依法要成立

三、成都 业主委员会(建立、管理、权利) 相关的法律 ????

还没听说过下面的法规已经被废止了,应该还在用吧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则(试行)〉的通知》(

四、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问题

应将业主委员会认为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另外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

新颁布的《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规定有助于我们了解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及其地位。

五、业主委员会管理自己的小区是否有法律规定

有规定。可以是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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