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度什么时候开始的知识介绍

10-07 资讯 投稿:潜荏苒

目前关于大家提出的商品房预售制度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个问题,大家都希望能够得到一个答案,那么小编今天就去收集了一些商品房预售制度什么时候开始的相关的内容来分享给大家,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接着往下看。

商品房的预售制度是在1953年,由香港的霍英东正式提出的,一开始并没有在大陆实施,不过到了1994年的时候,这个制度才正是在大陆开始执行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短时间之内这种预售制度应该是不会取消的。因为商品房的预售许可制度其实是和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进程有很紧密关系的,由于国内的城镇住房总量不是很充足,所以商品房总是供不应求,而这种预售制度是可以加速建设资金周转的,从而就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的时候需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预售人需要拿到房地产的开发资质证书,同时还要拿到营业执照。需要交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开发商要拿到土地使用权证书,要求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才可以进行预售。要求开发商必须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是7层以下的房子,必须要达到主体工程封顶才能对外预售。如果是7层以上的房子,主体工程必须要建造到工程预算总投资额的2/3以上的层数。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不一样的,当开发商将已经完成的房屋出售给对方,并且把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对方的时候,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而这个合同其实是买卖双方支付价格的合同。商品房预售则是指开发商的房屋还没有完全建造完成,但是已经取得了房子的预售许可证,此时开发商可以提前把房子出售给买家,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合约就是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了。正常情况下,商住楼的预售合同书要比购房合同的合同履行周期时间更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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